乡镇(开发区)政协工委工作职责
一、组织所在乡镇的政协委员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特别是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,学习党的有关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政协业务和其他相关知识。
二、组织所在乡镇的政协委员围绕本地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等各项建设,进行视察、调查、考察等活动,开展协商监督、建言献计。
三、关注、收集、整理所在乡镇政协委员、各界人士的信息和社情民意,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联络协调工作。
四、协助乡镇党委、政府做好协调关系、理顺情绪、化解矛盾、增强团结等工作,合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,创新农村社会管理,努力维护社会稳定。
五、定期向所在乡镇的政协委员通报县政协工作,完成县政协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六、完成乡镇党委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